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人事师资信息>>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正文
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第二轮岗位聘用实施细则
2019-07-16 16:17     (点击:)

为了做好我校专任教师第二轮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组通字〔2010〕87号)等文件精神及《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第二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聘用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满足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专任教师任职条件

1.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

按照陕人社发〔2009〕218号文件执行。

2.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条件

按照陕教人〔2009〕30号文件执行。

3.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条件

受聘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4.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条件

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1)及(2)、(3)之一:

(1)积极参与本学院(部)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教材建设、教学质量评估、青年教师培养以及学术研究等各项活动。

坚持在本科教学第一线,系统讲授过两门课程,年均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40学时,其中本科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60学时(公共课教师不低于260学时),教学效果良好,已独立培养出研究生一名以上(基础课教师可不做此项要求,但应有指导青年教师)。

(2)直接竞聘条件

受聘于副教授岗位满八年,或受聘于副教授岗位满四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证书持有者;

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持有者;

③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④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三);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二);

⑤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⑥获国家级综合美术作品银奖,国家级音乐比赛(金钟奖、文华奖、飞天奖),国家级舞蹈比赛(荷花奖、文华奖、群星奖)证书持有者;

⑦在SSCI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1篇(次);

⑧省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团队负责人,省级特色专业负责人,省级双语示范课程负责人;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

⑨省级优秀教材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已出版)。

(3)申报竞聘条件

受聘于副教授岗位岗位满四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主持或参加(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2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

②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CPCI、SSCI收录。

5.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条件

受聘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并符合副教授一级岗位第(1)条及以下条件之一:

(1)直接竞聘条件

受聘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六年,或受聘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的博士且符合申报竞聘副教授一级岗位条件(2)中条件之一。

(2)申报竞聘条件

受聘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且符合下列条件:

①主持或参加(个人排名前三)厅局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或主持10万元及以上的横向课题;

②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I、CPCI、SSCI收录。

6.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条件

受聘于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7.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至讲师三级(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条件

每年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优良,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

受聘于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六年,任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可聘任到讲师一级岗位;受聘于讲师专业技术职务满三年,任职以来参加科研项目或教改项目至少1项,公开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可聘任到讲师二级岗位;受聘于讲师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任到讲师三级岗位。

8.助教一级(专业技术十一级)至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条件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受聘于助教专业技术职务满二年,聘任到助教一级岗位;受聘于助教专业技术职务,可聘任到助教二级岗位。

二、专任教师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

(一)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指导青年教师;

(2)正确把握本学科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

(3)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组织本学科力量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带领团队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

(4)承担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负责本学科学术团队建设,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科发展需要,组建并带领一支学术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50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二)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指导青年教师;

(2)正确把握学术或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3)积极争取并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标志性成果;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积极带领或参与学术团队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40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教授四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专业核心课程,指导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

(2)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科学与技术前沿,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

(3)在本领域开展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4)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5)积极开展团队建设。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30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四)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本科生,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省部级科研项目;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领域开展原创性及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4)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出版论著;

(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积极参与团队建设。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20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五)副教授二级(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本科生,根据需要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及重大理论问题研究;

(4)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论著;

(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15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六)副教授三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1.岗位职责

(1)讲授本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专业课,指导本科生,根据需要协助指导研究生;

(2)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积极争取主持或参与厅局级科研项目;

(3)积极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把握学科发展方向,能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

(4)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论著;

(5)承担或参与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及其他公共事务。

2.聘期目标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100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七)讲师一级(专业技术八级)至助教二级(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岗位职责由各院(部)根据教学、科研的实际需要及岗位工作性质、特点制定,报学校审批通过后执行。

2.聘期目标为:

(1)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24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理论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

(2)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聘期内年均获得学校标志性成果与项目奖励分别为750元、650元、550元以上;

(3)完成学院(部)安排的公共事务任务,年均不少于20个工作日。

三、聘用程序及考核

按照《陕西科技大学专任教师第二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执行。

四、有关说明

(一)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教学项目、获奖等成果(以下简称成果)由科技处、教务处等部门认定。

(二)同一成果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计算。

(三)对专任教师聘期内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480学时以上(其中本科课堂理论教学工作量320学时以上),科研任务可不做年度考核要求,视同科研基本任务合格。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